浠水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湖北同人印刷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北至行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湖北同人印刷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印刷包装 。湖北同人印刷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6年1月13日前,向同人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联系人:张辉15098031632、1388643864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公 开 人:湖北同人印刷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